历史余烬中的合伙人制度

导读:历朝历代的制度设计之所以呈现“饮鸩止渴”的效果,是因为秦汉之后的统治者视天下为私产,缺乏对合伙人制度的认同,就算采用了,也是一时权宜。

(本文转自公众号:中欧商业评论

明初大儒方孝孺在名文《深虑论》中抛出了一个问题:天下如何才能长治久安?

对于企业来说,类似的问题就是:

基业如何长青?

这显然是个烧脑的问题。尽管人们都会喊本朝基业定会传至万万年,而实际上,一个朝代的寿命比现代公司也长不了多少。方孝孺在《深虑论》中更指出了一个魔咒般的事实:君主们自认为智巧的手段,同时也是日后灭亡的祸因。

能预见的风险都不是风险

 

比如说,秦始皇认为周朝的灭亡在于诸侯国的强大,于是不再封建诸侯,而是实行中央直属的郡县制。他满以为从此不再有战乱发生,然而,一无所有的刘邦却逆袭成功。汉高祖刘邦认为秦朝被各路起义军灭亡在于其孤立无助,于是大肆分封兄弟子侄到各地为王,自以为凭着骨肉亲情,可以江山永固。然而,在吴王刘濞等七国眼里,皇帝对他们而言和普通人家的兄弟差不多,于是萌生了野心,最终起兵造反。

因为这个原因,汉武帝、汉宣帝之后,逐渐分割诸侯王的土地,削弱他们的势力,以为这样便平安无事了。没想到外戚势力在朝中坐大,最终外戚王莽夺取了皇位。光武帝刘秀借鉴了西汉晚期外戚专权的教训,结果东汉一朝在很长时间里,都是由宦官说了算,最后天下大乱。曹魏借鉴了前代教训,既不敢依靠外戚,也不敢依靠宦官,更不敢重用亲兄弟,只能靠远亲来辅佐朝政,结果被司马氏篡了权。西晋又吸收曹魏的教训,大肆分封兄弟子侄到各地为王,结果发生了毁灭性的“八王之乱”。

方孝孺认为,他们各自借鉴其前代的教训而进行防备,可最终灭亡的根由都在其防备的范围之外。再如唐朝亡于藩镇割据,宋太祖看到唐末、五代的节度使们可以制伏君王,于是吸取这个教训,收回节度使的兵权,使其力量削弱,容易对付。哪料想子孙后代先亡于金,后亡于蒙古。

也就是说,制度上的每次重新设计,都不能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

在方孝孺看来,“国家将来的变化,以人的智谋是不能考虑周全的,也不是政治手段能控制的”,统治者“只有不敢滥用阴谋诡计,只是积累真诚,用大德来感动上天,使上天顾念他对百姓的恩德,才会像慈母保护初生婴儿那样对他不忍心舍弃。尽管他的子孙有的愚笨不贤良足以使国家灭亡,而上天却不忍心立即灭掉他的家国,这才是思虑得深远呀!”反之,“假如不能用大德赢得上天的心意,仅凭着微不足道的智谋,包揽天下的事务,想使国家免于未来的危亡,这从道理上是说不过去的,难道天意会如此安排吗?”

方孝孺抛出了那个尖锐的问题,铺陈了大量的案例后,提出的解决方案却是统治者用笼络民心的方式来取悦上天,并由上天赐福于他。这在古代既是对统治者的规劝,也是对统治者的恐吓。但今天看来,总觉得不尽如人意,如同医生给绝症患者开的处方竟是勤去健身房锻炼一样。

缺乏对“合伙人制度”的尊重

 

历朝历代的制度设计之所以呈现“饮鸩止渴”的效果,是因为秦汉之后的统治者视天下为私产,缺乏对合伙人制度的认同,就算采用了,也是一时权宜。

按西方人的习惯,契约可以解决双方之间的不确定性,然而现实却是组织与组织、组织与人,以及人与人之间很多关系无法契约化。引入不同的合伙制度,就能部分解决无法契约化的问题。即动用产权的杠杆,则可以解决部分无法契约化的问题。组织中,能更多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时,对合伙人的依赖就会下降。反之,就更依赖合伙人。

西周初年的封建诸侯,就似一种准合伙人制度。天子赐诸侯某个方向上的土地以及少量的族人,以后开发封地也罢,以武力移民也罢,都是诸侯自己的事了。那些土地原先也未纳入周朝的版图,上面一般来说还生活着原住民。对周朝统治者来说,中央和地方在客观条件限制下,信息非常不对称,所以封建诸侯,将权力分下去是最合理的。而周朝也统治中国长达800年。

秦末大乱,群雄并起的时候,刘邦与韩信、彭越、英布等人也是准合伙人的关系,所以汉帝国成立后,刘邦一口气分封了八位异姓王,他们控制的疆域总面积甚至超过皇帝直辖的地方。然后,刘邦违约,除了放过最弱小的长沙王吴芮,其他诸王都被刘邦用阴谋或战争的手段除掉了。

在当时情形下,与人合伙对刘邦而言,仅是借助他人力量的权宜之计。他担心别的诸侯王也这么想,于是又先下手为强,消灭了他们。汉朝、晋朝、明朝分封子弟去地方做有实权的王,都引发了大规模的叛乱,而方孝孺本人也在燕王朱棣造反成功后遇害。封建制度失效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汉朝之后,不再有人相信分封制是个稳定的制度结构,继任的皇帝和诸侯王都怀着对彼此深深的恐惧。

本来用“产权”设计可以解决的部分无法契约化的问题,反而变成了彼此关系中的毒药。更严重的是,历代对前代政治弊病进行的补救,其初衷都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皇帝违约削藩,诸侯举兵造反,都没有人尊重契约。也就是说,尽管产权能解决问题,但对产权的尊重仍然以各方必须遵守契约为前提。这需要一个强烈的确定性。

然而,秦汉之后,皇帝的权力大到可以随意杀生予夺,没人能说个不字,那么谁也不会有什么安全感,结果就变成丛林法则说了算。宦官、外戚、子侄都是皇权的延伸,权力没有真正得到分配,也没有稳定性可言。他们强大之后,又必然反噬。

所以,方孝孺提出的问题,在古代是一个无解的问题,而他最终连同他的亲戚朋友,死于朱棣口中“我们家的事”,也是莫大的悲哀和讽刺。同时,方孝孺死于他认为的公义,故而他遇害这件事,在此后的183年中,成了明朝廷的暗疾,想平反又不敢平反。

走出权力获取的怪圈

 

然而,方孝孺提出的问题的反面,便是如果权力的基础不够扎实,制度的设计再精妙,都会导致自戕。

比如,安史之乱到陈桥兵变这200多年中,奸雄辈出,藩镇割据,杀伐不断,生灵涂炭,弑君杀主的事情更是家常便饭。

对晚唐、五代的一幕幕大剧,北宋学者何去非评论说:“依靠功勋而成就大业的人,身边常常会有强臣;凭借武力夺取天下的人,身边常常会有骄兵……急于督责将领立功,那么用来酬劳将领的爵赏,就没有丝毫的吝惜,所以有些将领就可能变得难制;加紧催促士兵作战,那么用来安抚士兵的奖赏就不能有丝毫的不足,所以有些士兵就可能变得骄横。”

他感叹道:“因此天下刚刚平定,强横的大臣依靠骄纵的士兵窥伺皇位,以便取而代之;骄纵的士兵挟持强横的大臣犯上作乱,而冀图更多的赏赐。这样一旦他们联合起来威逼朝廷,那么皇帝环顾天下,自己已成了孤家寡人,大势已去了……图谋很快夺取天下,而不计较夺取天下后的利弊得失,最终也会迅速走向灭亡。”

闹剧的高潮和落幕便是陈桥兵变,赵匡胤在手下诸位大将的威胁下,“被迫”篡位做了皇帝。接着,赵匡胤很快又用杯酒释兵权的方式,让那些功臣悍将拿着大笔的银钱回家养老去了,从而结束了五代乱世。被“黄袍加身”, 赵匡胤却不是第一个。多年前,他曾经的上司郭威就干过,并建立了后周政权,那时赵匡胤还是上次活动的“积极分子”,真是有样学样。

按照何去非的意思,赏赐只能刺激局中人变得像贪食蛇一样疯狂。那么,在古代中国没有对契约的尊重,没有对产权的尊重,在“权力的游戏”中真的只剩下丛林法则了吗?

前文提到方孝孺给古代政权开出的那个药方,看上去是一种迷信,是“谋皮与虎”,但背后的逻辑却是普世的。他是说,统治者必须真诚地对待人民和上天,才能长治久安。因为人民的意志决定上天的喜怒。这其实不是方孝孺的原创,而是周公的语录。周公说“民为神之主”,又说“天听在于民听,天视在于民视”,违背这一点,就会轻则降下灾祸,重则被上天抛弃,变换“天命”。

作为孔子眼中的圣贤,周公的潜台词是说,决定世间一切的是人的共识,因为“神”本身也是人们按自己的需要而创造的,所以从长远看只能是人民选择了执政者。

方孝孺的潜台词也是,任何时代,国家都是土地上所有人的公产,不是朱棣眼里“老朱家的私产”,然而,大部分古代人都认为它最终会是一个人的私产,既然大家难以认同这一点,所以方孝孺这样的人只能去死了,而改朝换代也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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