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IB是什么意思?|创投术语

投资银行的定义

  投资银行是最典型的投资性金融机构,一般认为,投资银行是在资本市场上为企业发行债券、股票,筹集长期资金提供中介服务的金融机构,主要从事证券承销、公司购并与资产重组、公司理财、基金管理等业务。其基本特征是综合经营资本市场业务。

  美国著名金融专家罗伯特·库恩(Robert Kuhun)依照业务经营范围大小,对投资银行给出了四个层次的不同定义:

  •广义投资银行:指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业务包括证券、国际海上保险以及不动产投资等几乎全部金融活动。

  •较广义投资银行:指经营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与经纪、企业融资、兼并收购、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创业资本等, 与第一个定义相比,不包括不动产经纪、保险和抵押业务。

  •较狭义投资银行:指经营部分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与经纪、企业融资、兼并收购等,与第二个定义相比,不包括创业资本、基金管理和风险管理工具等创新业务。

  •狭义投资银行:仅限于从事一级市场证券承销和资本筹措、二级市场证券交易和经纪业务的金融机构。

  投资银行在各国的称谓不尽相同。在美国称投资银行,在英国称商人银行,在日本称证券公司,在法国称实业银行。

投资银行的类型

当前世界的投资银行主要有四种类型。

  (1)独立的专业性投资银行。这种形式的投资银行在全世界范围内广为存在,美同的高盛公司、美林公司、所罗门兄弟公司、摩根·斯坦利公司、第一波士顿公司,日本的野村证券、大和证券、日兴证券、山一证券,英国的华宝公司、宝源公司等均属于此种类型,并且,他们都有各自擅长的专业方向。

  (2)商业银行拥有的投资银行(商人银行)。这种形式的投资银行主要是商业银行对现存的投资银行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或建立自己的附属公司形式从事商人银行及投资银行业务。这种形式的投资银行在英、德等国非常典型。

  (3)全能性银行直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种类型的投资银行主要在欧洲大陆.他们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同时也从事一般的商业银行业务。

  (4)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兴办的财务公司。

投资银行的组织结构

  一般而言,一个投资银行采用的组织结构是与其内部的组建方式和经营思想密切相关的。现代投资银行的组织结构形式主要有三种。

  (一)合伙人制

  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

  (二)混合公司制

  混合公司通常是由在职能上没有紧密联系的资本或公司相互合并而形成规模更大的资本或公司。20世纪60年代以后,在大公司生产和经营多元化的发展过程中,投资银行是被收购或联合兼并成为混合公司的重要对象。这些并购活动的主要动机都是为了扩大母公司的业务规模,在这一过程中,投资银行逐渐开始了由合伙人制向现代公司制度的转变。

  (三)现代公司制

  现代公司制度赋予公司以独立的人格,其确立是以企业法人财产权为核心和重要标志的。法人财产权是企业法人对包括投资和投资增值在内的全部企业财产所享有的权利。法人财产权的存在显示了法人团体的权利不再表现为个人的权利。现代公司制度使投资银行在资金筹集、财务风险控制、经营管理的现代化等方面都获得较传统合伙人制所不具备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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